关于认真落实中纪委“三转”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工作的通知
来源:义龙试验区纪工委 作者:义龙试验区纪工委 时间:2015-08-25 点击率:
中共义龙试验区纪工委文件
义纪发〔2015〕11号
关于认真落实中纪委“三转”要求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工作的通知
各镇纪委(民生监督特派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中央、省、州纪委全会精神,适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要求,进一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业,强化执纪监督和案件查办工作,按照州委办字[2014]64号和义党发[2015]27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要求重申如下:
一、按照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及省、州纪委全会精神,对照党章和中央、省委和州纪委有关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从思想观念、职能定位、工作方式、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不适应、不符合问题切入,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着重解决思想认识问题。
二、及时清理议事协调机构,加强执纪监督和办案力量。对照转职能要求,对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清理精简,除州纪委明文规定保留参与的19个议事协调机构外,一律不再参与。
三、纪委书记不再分管所在地方、所在单位纪检监察以外的其他业务。不再兼任所在地方、所在单位其他党政职务,不再兼任与纪检监察工作无关的学会、协会、议事协调机构的领导职务。
四、纪检监察干部依据党章和行政监察法,分清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厘清工作职责,明确职能定位,聚焦主业,把主要精力投入到执纪、监督、问责上来,着力抓好查办反腐案件、强化执纪监督和责任追究工作。
五、各镇纪委和民生监督特派组人员的抽调和调整,须书面征求纪工委的意见,待同意后方能调整。
中共义龙试验区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
2015年8月19日
中共义龙试验区纪工委办公室 2015年8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