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纪委州监委通报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黔西南州纪委州监委 作者: 时间:2018-06-15 点击率:
端午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严防“四风”问题反弹,日前,黔西南州纪委监委通报曝光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分别是:
1、安龙县洒雨镇民族村民委员会主任杨俊违规操办乔迁酒问题。2017年12月23日,杨俊在洒雨镇民族村下马坎组修建新房操办乔迁酒席60多桌,违规收取礼金58750元。2018年4月23日,安龙县纪委给予杨俊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清退违规收取的礼金。
2、晴隆县中营镇政府副镇长、长流乡安监站原站长李昌发违反公务活动“禁酒令”、违规报销差旅费等问题。2016年3月至6月,李昌发担任长流乡安监站站长期间,违规报销差旅费1650元。2017年10月,李昌发担任晴隆县中营镇副镇长期间,二次使用中营镇安监站工作经费违规报销中营镇干部职工等人就餐费用,并违规用酒;2017年10月23日,李昌发值班期间饮酒。2018年4月18日,晴隆县监察委员会给予李昌发记过处分;收缴违纪资金。
3、兴仁县园区办产业园区管理科副科长付杰公车私用问题。2017年12月至2018年1月,付杰共5次违规使用单位公务用车(贵EL0617)接送孩子上学。2018年3 月30日,兴仁县纪委给予付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公车私用的费用本人承担。
4、安龙县龙山镇原党委书记、人大主席、镇长韦其波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1年至2015年春节前,韦其波分三次违规收受安龙县煤矿管理人员财物共计人民币2.69万元。2018年4月16日,安龙县纪委给予韦其波党内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5、兴义市丰都街道丰都社区居委会治保主任兼警务助理殷仕刚违规赠送礼品问题。2014年,殷仕刚为了在义龙新区承接相关工程时得到国家工作人员的帮助,送给2名国家工作人员烟酒价值人民币共计10,000.00元。2018年3月30日,兴义市丰都街道纪工委给予殷仕刚党内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通报指出,上述五起典型问题,充分说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是一场攻坚战、持久战,必须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阶段一个阶段推进。
通报强调,端午节将至,各级党组织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纠正“四风” 抓深做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继续紧盯节日假期,守住节点、寸步不让,强化监督检查,发现违纪行为要严查快处,典型案例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既要以身作则,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又要敢于负责、敢于担当,抓好本单位本部门纠正“四风”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黔西南州纪委州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