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聚焦“六个精准”开展脱贫攻坚专项督查
来源: 作者: 时间:2017-04-01 点击率:
近日,区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关于脱贫攻坚的重大决策部署,综合运用民生监督、巡察监督、数据监督、执纪监督等措施,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六个精准”,开展脱贫攻坚专项督查,确保脱贫攻坚工作务实、真实、扎实。
强化组织领导。整合全区纪检监察力量,成立由新区纪工委书记为组长,纪工委副书记为副组长,委局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三个由委局领导任组长,各镇纪委书记、副书记以及新区脱贫攻坚指挥部干部为成员的督查组,分单位、分区域开展督查,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明确督查方式。明确从2017年3月起至12月, 形成“每季度聚焦一主题,每季度至少一督查,每季度及时一通报”的工作机制。一是开展明察暗访。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以暗访为主,明察为辅。明察主要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形式了解各镇、区直各单位开展脱贫攻坚工作情况;明察暗访要求达到全覆盖。二是进行专项巡察。统筹用好巡察手段,突出政治站位,聚焦脱贫攻坚重点任务,精心编制巡查“菜单”,推进巡察工作常年常态化持续开展,做到有的放矢,重点突出,无缝监督。
细化督查内容。对督查内容进行细化,一查“五人小组”履职情况。对照脱贫攻坚工作任务,检查“五人小组”工作日志空不空、真不真、实不实、好不好。二查精准识别回头看。结合“三大”行动等,对2016年数据精心组织再核查。三查民生领域突出矛盾及扶贫项目资金。主要督促检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信贷扶贫专项资金、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以及党建扶贫云工作。四是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重点巡察乡镇履行脱贫攻坚领导责任及落实“六个精准”的情况,紧扣脱贫攻坚主题对区直部门、村(社区)开展巡察,把中央、省委、州委和区工委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严肃工作纪律。要求各工作组督查时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八项规定”,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明确整治重点,认真履行督查工作职责,强化工作措施,深入镇、村(组)不折不扣地落实好专项督查工作任务。对在专项整治活动中敷衍塞责、走过场的责令整改;对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影响的,根据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此外,加大对典型违纪违规行为查处情况的通报力度,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达到查处一个,教育一片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