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龙试验区万屯镇两村干部违反群众纪律受党内警告处分
来源:万屯镇纪委 作者:万屯镇纪委 时间:2016-10-25 点击率:
2015年3月,义龙试验区万屯镇万屯村治保主任刘也和下坝村治保主任唐昌贵,在协助义龙试验区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摩托车驾驶证过程中,分别擅自决定从办理摩托车驾驶证人员身上每人收取2元和5元作为个人通讯费及生活费,刘也共收得824.0元,唐昌贵共收得370.0元。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近日,经万屯镇纪委会议研究并报镇党委同意,分别给予刘也、唐昌贵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分别退回违规收取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