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永江挪用涉农项目专项资金被开除党籍
来源:义龙新区纪工委 作者:义龙新区纪工委 时间:2014-10-21 点击率:
义龙新区德卧镇白水河村村民委员会主任吴永江,2012年11月至2013年12月在实施世行贷款欧盟赠款项目第二批水土保持金银花种植项目期间,按照图斑确定的范围向安龙县水利局水保办报送了金银花苗种植面积,然后由农户自购种苗按220株/亩标准种植,国家按每株苗0.5元进行补助,该村863103株金银花苗木共得补助资金431.5515万元。然而,在发放苗木补助过程中,吴永江以农户申报的种植地未种金银花,己种的农户已达不到220株/亩的标准,每亩只有80株左右,且勾画图斑时把荒地荒坡也纳入了图斑范围,上报补助的面积远大于实际种植面积为由,按110株/亩标准兑现给农户,从431.5515万元补助资金中挪出27.07万元作私用,且用于营利性活动时间长达一年零二个月。
吴永江截留金银花种子项目专项资金作为他用的行为已构成贪污,情节较为严重,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三条之规定,义龙新区纪工委给予吴永江开除党籍处分,吴永江挪出的27.07万元违纪资金被收缴上交国库。